1.項目名稱及工作內容
1.1項目名稱
招標人擇優(yōu)選聘外部法律顧問單位。
1.2工作內容
投標人接受招標人委托,指派專職律師擔任招標人的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1.2.1解答法律咨詢;
1.2.2草擬、審核或修改招標人及下屬全資控股企業(yè)的法律事務文書,出具相關法律意見書;
1.2.3為招標人及下屬全資控股企業(y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1.2.4協(xié)助招標人建立、健全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
1.2.5協(xié)助招標人制定生產、經營、管理各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章制度;
1.2.6協(xié)助招標人培養(yǎng)法律人才,建立法律事務機構;
1.2.7協(xié)助招標人加強法制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提高企業(yè)職工的法制觀念;
1.2.8協(xié)助審查招標人簽訂的合同,幫助招標人規(guī)避、解決合同中涉及的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風險;
1.2.9參與招標人日常經營項目的談判、文件草擬、簽約等工作;
1.2.10配合招標人做好參加訴訟、非訴訟案件法律咨詢工作;
1.2.11協(xié)助招標人辦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2.投標人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指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注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成立的律師事務所,且注冊后營業(yè)時間在五年以上;
2.2投標人專職律師團隊人數不少于30人;
2.3投標人擬指派作為招標人的常年法律顧問的任職時間須在10年及以上;
2.4投標人及擬指派的常年法律顧問在近5年內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及律師協(xié)會的相關處罰;
2.5投標人必須在蘇國資〔2015〕24號文件規(guī)定的省屬企業(yè)備選執(zhí)業(yè)律師信息庫中,并愿意履行相應服務承諾;
2.6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投標費用
投標人應承擔編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不管投標結果如何,招標人對上述費用不負任何責任。
4.投標文件的遞交
4.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2016年1月13日9時至2016年1月20日17時30分,地點為江蘇省南京市虎踞北路181號金源大廈江蘇省沿海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1715室。
4.2 逾期或未按指定地點遞交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投標保證金及報價限額
本次招標不收投標保證金,投標報價最高限額為人民幣12萬元/年。
6. 投標文件的組成
6.1投標函;
6.2投標函附錄;
6.3授權書;
6.4擬投入本項目的主要法務工作人員(團隊)匯總表;
6.5擬投入本項目的法務工作負責人簡歷表;
6.6近三年從事類似項目業(yè)績情況表(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7資格材料(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8工作大綱。
7. 投標文件的裝訂和密封
7.1投標文件單獨密封包裝,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副本不同時,以正本為準。
7.2投標文件應密封遞交,并在各冊封面寫明投標人單位名稱并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
7.3報價清單應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并有投標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簽字。
8.投標文件的無效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投標文件無效:
8.1投標文件逾期或未按指定地點遞交的;
8.2投標文件未密封的;
8.3投標文件中未加蓋投標人單位公章的,或者投標人資格不滿足本公告要求的;
8.4投標文件未按本公告規(guī)定順序和格式編寫的。
9.評標及其他事宜
9.1評標時間為2016年1月22日14時,評標地點為南京市虎踞北路181號金源大廈江蘇省沿海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1709室。
9.2招標人將按照評標細則綜合評標得分第一、二名單位作為中標候選人,在招標人網站(http:///)公示3個工作日,且無異議的,將第一中標候選人確定為中標人,并發(fā)出中標通知書,3個工作日內正式簽訂服務合同。
9.3經招標人考核,若對中標人一年服務工作滿意,可在一年服務期滿時,與中標人續(xù)簽以后年度的法律顧問服務合同。
9.4本次招標活動的解釋權屬招標人。
9.5招標人聯系人:王海豐,電話:025-86970151。
附件:
省沿海開發(fā)集團
2016年1月13日